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扶起摔倒老人判赔7万 金华90后吴俊东拒签悔过书
发布时间:2012-01-18 14:42  作者:admin  点击:

  昨天下午,吴俊东的姐姐和父亲站在金华市拘留所门口,希望看到吴俊东走出大门。朱凌飞 摄

  《吴俊东扶起摔倒老人被判7万》追踪

  事件回顾:金华90后吴俊东扶起骑车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,老人咬定是被他撞倒的。交警队做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结论,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吴俊东负有70%责任,赔7.3万元。(快报曾多次报道)

  昨天下午,吴俊东案的两位原告,受伤老人胡启明、戴聪球接到了婺城区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,他们的补偿款可以拿了。下午2点钟,两位老人拿到了7万多元的补偿款。而与此同时,吴俊东的姐姐和父亲站在金华拘留所门口……

  吴俊东拒不履行判决上周五已被拘留

  榨油机、炒料机等物品被查封

  2011年10月23日,吴俊东案立案执行。当天,工作人员向吴俊东、吴秀芝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。

  5天后,吴俊东与家人向法院申报财产,其中农村土地、榨油机、炒料机等价值小、不便处理的生产、生活物品进行了申报,但是对工资收入等财产未进行申报。

  随后婺城法院对榨油机、炒料机依法进行了动态查封。鉴于这些财产系生产、生活用品,价值较小,拍卖过程耗时较长、且需要相当数额的评估拍卖费用,不宜通过拍卖处理。而且吴俊东收入稳定,有履行能力。

  吴俊东案目前还在申请抗诉中,然而申请抗诉、申诉不影响法院强制执行,历时三个月,吴俊东一直未履行义务,并且他明确表示不会履行。

  1月13日,婺城区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为由,依法对吴俊东司法拘留十五日。

  7万多元补偿款已由家人代交

  吴俊东没有写下悔过书

  “我没有文化,也不太会讲话,就是感谢法院给我主持公道。”昨天胡启明、戴聪球老人从法院工作人员手中接过72844元赔偿款。其中包括赔偿款69602.4元及迟延履行利息2954.57元、案件受理费287元、执行费993元,共计73837元。

  那边老人拿到了补偿款,但是吴俊东一家的情况却不乐观。年关将近,现在大家最关心的是吴俊东能否回家过年。

  吴俊东拘留两天后,吴俊东的父亲和姐姐代吴俊东向婺城法院交纳了执行款,包括赔偿款69602.4元及迟延履行利息2954.57元、案件受理费287元、执行费993元,共计73837元。并申请法院提前解除对吴俊东的拘留措施。

  吴俊东的姐姐说,本以为交了执行款,弟弟就能够出来了。但为什么吴俊东还是没有出来?是不是有人在为难我们?

  随后记者采访婺城区法院工作人员,他对此作出解答:这是吴俊东家人理解错误了,并不是交清执行款就能提前释放。

  根据民诉法第102条第六款,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的,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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